抑郁症是一种精神类的疾病,其诊断并没有特定的生理或生化指标,而是通过临床医生与患者和家属的交谈以及症状评定量表的使用来做出的。在临床诊断中,常用的症状评定量表有汉密尔顿抑郁量表、贝克抑郁自评量表和抑郁自评量表等。

一、抑郁症的诊断标准
根据《国际疾病分类-20》的规定,抑郁症的诊断标准包括三条,即存在持续发作2周以上的病情,排除双相情感障碍,患者以前未出现轻躁狂或躁狂症状,并且症状不是由于使用精神性刺激物质或器质性精神障碍引起。
中国精神障碍诊断与分类标准第三版规定,抑郁症的诊断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当一个人在无故或在一定环境因素的影响下,出现了抑郁症的典型症状中的4项,即对曾经感兴趣的事物或快感体验的行为提不起兴趣;食欲不振伴随体重减轻,或进食过多伴随体重增加;情感贫乏、持续抑郁、焦虑或空虚感;绝望、悲观、内疚、感觉无价值;社交能力退缩、经常感到疲劳、精神不振、反应迟钝;失眠、早醒或嗜睡;精神不能集中、记忆力减退或难以做出决定;坐立不安或烦躁易动;产生自杀念头或出现自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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