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婚在民间有多个叫法:鬼婚、鬼攀亲、攀阴亲、配干骨、鬼通婚、娶木主、冥配。它指的是给未婚而亡的男女安排一桩婚事,让两人合葬,或者给早逝的男子配上一个 “媳妇”。流传范围主要在黄河、长江一带的汉族聚居地,各地称呼不一 —— 山东、河南叫 “配干骨”,台湾叫 “鬼通婚”,还有地方叫 “娶木主”。

它的历史可以往上追得很远。有学者认为,《周礼》里记载的迁葬风俗与此相关,更早的说法把它溯源到商朝,算下来有三千多年的历史。到了宋代,这套风俗真正形成了市场,专事牵线的 “鬼媒人” 职业出现,这些人每年在村落之间搜集未婚死亡男女的信息,说媒成功后向两家收取钱财。清代史料里,冥婚习俗最昌盛的地区以山西为首,直到现在,山西部分地区仍保留着这套旧俗。

旧志书把具体流程记得很清楚。明代《菸园杂记》写山西石州的风俗:男子未娶而死,父母会等着乡里有女子去世,求来配成冥婚,议婚、定礼、纳币,程序跟活人成亲一样,下葬那天还要宴请亲戚;女子早亡的,父母也会给她招一个 “赘婿”。清代《临汾县志》同样载有此类条目,写明男子未聘、女子未字而亡的,由家长做主撮合。
仪式走的是 “活人怎么结婚,就怎么办” 的路子。两家谈条件、立文书、交换庚帖,有的地方还备纸质嫁妆,讲究的甚至摆酒设宴。合葬是这桩婚事落地的最后一步 —— 两个年轻人的骨殖放进同一座坟,墓穴、棺木、随葬都按夫妻的规格来。在不少老人眼里,这套操作要解决的,是 “家里亡了没成家的孩子,走了也没个伴” 的心结,也是一家人在丧葬场合里维系体面的方式。

这套风俗在演变中也长出别的形态。传统上,冥婚是两名已逝者的结合;随着时间推移,也出现过活人与死人之间的版本,还有人为了安葬早夭的孩子去寻这种形式。学者黄景春在《论我国冥婚的历史、现状及根源》里,把它的流传、演变和背后的观念一起梳理过。从三千年前的可能源头,到明清志书里的明文记载,再到当代仍可见的村落实践,冥婚这条线一直没完全断。